近日:上游新聞-重慶晨報
“鄰居違章搭建得陽臺遮擋了我家陽臺得采光不說,放在陽臺上得空調,水都流到我家陽臺上,致使陽臺墻壁漏水。”近日,家住渝北區某小區得李女士向上游新聞熱線966966/上游新聞APP反映,樓上業主在陽臺上自行搭建了陽臺,嚴重影響到了她得生活,希望能夠拆除。
樓上鄰居違法搭建陽臺
感謝來到李女士居住得小區,她向感謝出示了樓上業主裝修前得照片。通過照片和現狀得對比可以看到,樓上業主將4樓得外陽臺封成了內陽臺,接著又在4樓與5樓間一裝飾性得鏤空拉梁上,用玻璃搭建了一個位于5樓得外陽臺。
樓上鄰居違法搭建前后對比照片
李女士表示,這兩層陽臺讓自家通風、采光不比之前,陽臺上也一度漏水,樓上還不時有東西掉到她家,一度差點砸到自己。尤其讓她擔憂得是,鄰居裝修后,自己家里得吊頂、墻壁都出現了裂縫,這會不會影響到房子得安全性,“那個拉梁只是裝飾性得,我擔憂承受不了陽臺玻璃和空調得重量。”
李女士說,樓上鄰居從上年年年底開始裝修,看著陽臺搭得越來越高,她多次與其溝通,但一直沒有結果。李女士隨后向當地街道、社區反映,盡管相關部門出面制止,物業也斷水斷電,但鄰居還是偷偷從一樓一戶人家中私接水電,完成了整個陽臺得搭建。
去年6月,李女士把此事反映到重慶市城管局。渝北區城管局書面回復她稱,樓上鄰居違建屬實,仙桃城管執法大隊與社區工作人員已向該業主送達了《重慶市城市違法建筑執法責令停止違法建設通知書》,責令其自行整改。該“回復”上還寫道:“因當事人拒不整改,我局已提請區政府下發《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關于制止消除在建違法建筑得公告》,違建相關法律手續已履行完畢。下一步,我局將繼續配合仙桃街道按照法定程序辦理”。不過,樓上鄰居一直沒有對違建進行整改。
渝北區城管局給李女士得書面回復
街道只罰款讓人不解
去年11月,李女士又收到仙桃街道辦事處對鄰居違建處罰得書面回復,其中寫道:“根據《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282號》第十一條相關規定,對違法建筑進行罰沒處理。”對此,李女士感到疑惑:“既然已認定為違法建筑,為什么只罰款而不是強拆?尤其是在對我個人生活造成嚴重影響得情況下。”
仙桃街道辦事處給李女士得書面回復
帶著疑惑,上游新聞感謝陪同李女士到渝北區城管局執法大隊了解情況。執法大隊工作人員表示,樓上鄰居搭建得陽臺已經被認定為違建,局里對此非常重視,但城管局只能認定違建,對于違法建筑得處理權在街道。
上游新聞感謝又與李女士一起來到仙桃街道規建環保辦。一位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后表示,對李女士樓上鄰居得違建處以罰沒是出于當事人提出得申請,街道方面考慮到之前同一小區得違建都是按相關規定處以罰沒,所以此次也是處以罰沒。
樓上鄰居是否繳納罰款及罰款多少,感謝向向街道辦感謝原創者分享,希望查看相關資料,未得到答復。
上游新聞感謝專程到李女士家樓上尋找其鄰居,但敲門后無人應答。
對此,李女士表示,《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282號》第十一條明文規定,“違法建筑在城鄉規劃區、城市發展備用地和基礎設施預留地內,存在嚴重侵害公共利益、影響城鄉規劃實施、影響公共安全等情形得,應當依法處以拆除。”鄰居違法搭建得陽臺影響了自己得生活,還存在安全隱患,嚴重損害了自己得利益,應當予以拆除。對此,該工作人員表示,這需要李女士拿出相應得證據。
新聞多一點
李女士現在該怎么辦?可以律師支招有兩個方法
李女士不滿相關部門對樓上鄰居違建得處罰方式,現在她該怎么辦?上游新聞感謝聯系上了中聯律師事務所得周吉應律師。
周律師表示,有兩種處理方式。第壹,仍然由城管局依照法律規定來解決。城管局已經提請區政府下發《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關于制止消除在建違法建筑得公告》,李女士可以請城管局繼續跟進,在區政府下發公告后依法拆除。
第二,由李女士對樓上得業主提起民事訴訟,主張排除妨礙,恢復原狀、賠償損失,主要依據為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中得相關條款。
上游新聞感謝 何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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