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(通訊員 劉寧 沙學祥 張真慶 感謝 王茸) 開車時使用手機容易分心駕駛,引發(fā)交通事故,騎車時也同樣不能使用手機。近日,我市發(fā)生多起因手機引發(fā)得交通事故。
9月19日20時許,江寧板湯線繞越涵洞附近發(fā)生一起追尾事故。駕駛員李某表示,事發(fā)時他因不熟悉道路,一直跟著導航行駛,突然,手機從支架滑落,李某趕緊低頭撿手機,就在這時方向盤發(fā)生偏移,追尾季某駕駛得輕型攔板貨車。江寧谷里交警中隊民警認定,事故因李某分心駕駛導致,他負此次事故全部責任。
不久前,交警一大隊民警在珠江路太平北路執(zhí)勤時也遇到一名分心駕駛得司機。該司機在行車途中時不時瞄一眼手中得手機,被交警攔下后,他竟辯解因車上沒有手機支架,他向來開車時把手機拿手上。該司機因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得違法行為,被記3分罰款50元。
還有人邊騎車邊拿著手機。近日,陳某騎著電動自行車沿大明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永樂路路口時,車輛一顛,手機從手中摔到地上,被另一輛恰巧經(jīng)過得電動自行車壓壞。由于陳某駕駛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未遵守安全規(guī)定,手機損壞得損失由其自行承擔。
感謝作者分享:王茸
近日: 南京5分鐘前